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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課 文字型態與數字型態(二)
先條件過,邏輯值亦可視為數字,惟需顛末轉換
以下先介紹根基概念,邏輯值在做四則運算時會主動視為1和0,另外一個經常使用的方式就是「--」
「--」就是將文字型態的數字或邏輯值轉換為數字
100 | 數字型態的100 | |||
300 | 數字型態的300 | |||
100 | 文字型態的100 | |||
300 | 文字型態的300 | |||
TRUE | 邏輯值 | |||
FALSE | 邏輯值 | |||
若何轉換成文字型態 | ||||
法一 | =A3&"" | 加一個空白值給它就是文字了 | ||
法二 | =""&A3 | 空白值亦可加前 | ||
若何轉換成數字型態 | ||||
法一 | =A5+0 | 使用四則運算後仍然為自己之算式皆可以使文字型態的數字或邏輯值轉換成數字 | ||
法二 | =A5-0 | |||
法三 | =A5*1 | |||
法四 | =A5/1 | |||
法五 | =A5^1 | |||
法六 | =--A5 | 經常使用技能,背起來吧 | ||
法七 | =VALUE(A5) | 顯示該值之數值,惟邏輯值沒法轉換 | ||
再介紹若何輸入數字時直接視為文字 | ||||
經常使用方式有兩種 | ||||
方式一 | ||||
先輸入「’」 | ||||
方式二 | ||||
將該貯存格改為文字 |
文章出自: http://piny1230.pixnet.net/blog/post/49053822-excel%E7%AC%AC%E5%9B%9B%E8%AA%B2-%E6%96%87%E5%AD%97%E5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772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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